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办理指南
信息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:2018/9/25 17:31:00

 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办理指南
  办理条件:
 
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,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人员,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。劳动者应先办理就业登记手续,再参加社会保险。
 
  办理材料:
 
  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,需提交如下资料:
  1.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。
  2.《广州市就业登记表(灵活就业人员)》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。
  点击下载:广州市就业登记表(灵活就业人员)
  3.属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的劳动者需提交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(未办理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超出有效期的不用提供)。
  4.属残疾人员需提交《残疾人证》原件。
 
  受理地点、电话:
 
  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街(镇)劳动保障服务中心。
 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汇总
 
  受理时间:
 
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 (节假日除外)。
 
  办结时限:
 
  一般即时办结(需同时申领《就业创业证》的,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,具体参考《广州市申领〈就业创业证〉办事指南》)。
 
  收费标准:
 
  不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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