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职时合同上没有的承诺,都是“空头”支票
“转正后月薪15K!”
“年底至少发3个月奖金!”
“公司明年就上市,全员配股!”
面试时HR说得天花乱坠,入职后却杳无音信。
更糟的是,当你追问,对方轻描淡写一句:“这些没写进合同,只是口头说说而已。”
醒醒吧——所有没写进劳动合同的承诺,本质上都是无法兑现的“空头支票”。
在2025年就业环境依然充满不确定性的背景下,越来越多求职者因轻信“口头承诺”而陷入薪资缩水、福利落空、甚至维权无门的困境。
一、那些“消失”的承诺,都去了哪里?
1.高薪画饼:试用期后涨薪?没影了
面试谈好“试用期8K,转正12K”,结果转正只涨到9K,理由是“公司有统一标准”。
关键问题:合同只写了“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”,没写具体数额。
2.年终奖变“空气”
HR信誓旦旦:“去年人均发4个月!”但入职后发现,年终奖写的是“根据公司效益及个人表现酌情发放”——等于可给可不给。
3.股权/期权成“纸上富贵”
初创公司以“未来上市”为诱饵,承诺原始股。可合同里只字未提,甚至连员工持股协议都没签。
等真上市了?你早已“被优化”,一分没有。
4.弹性工作=随时待命
说好“不打卡、远程办公”,结果每天凌晨被拉进会议,周末回消息成常态。
因为合同写的是“服从公司工作安排”。
二、为什么口头承诺靠不住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,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:
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
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
劳动报酬
社会保险
劳动合同期限等
凡未写入合同的内容,发生争议时,劳动者极难举证。
即使你有微信聊天记录、录音,企业仍可辩称“仅为沟通意向,非正式约定”。
真实案例:2024年某互联网公司员工起诉公司未兑现“项目奖金”,因合同未载明,法院最终驳回诉求。
三、签合同前,务必守住这三条底线
1.所有关键承诺,必须白纸黑字
包括:
具体月薪(区分试用期与转正)
奖金/提成计算方式
工作地点与岗位职责
是否有竞业限制或服务期
模板句式:“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2,000元(税前),试用期工资为10,000元(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%)。”
2.拒绝“空白合同”或“先签字后填内容”
曾有求职者被要求“先签名字,其他HR后面补”,结果合同上的薪资比谈好的少30%。
记住:没填完的合同,坚决不签!
3.保留沟通证据,但别依赖它
虽然微信、邮件可作为辅助证据,但法律优先采信书面劳动合同。
所以:口头承诺再动人,也要转化为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。
四、如果已经“踩坑”怎么办?
协商:先与HR或负责人沟通,要求补签补充协议;
取证:整理offer、聊天记录、邮件等,证明当初约定;
投诉: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;
仲裁:若涉及金额较大,可申请劳动仲裁(时效为1年)。
但请记住:事前防范,远胜事后补救。
职场不是童话,信任需要制度保障。
真正尊重人才的企业,不会吝啬把承诺写进合同。
签合同不是不信任,而是对彼此负责。
下一次,当HR说“放心,我们说到做到”时,请微笑着回答:
“那麻烦写进合同吧,这样我们都安心。”